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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江虬:智能体“双重授权”并非正解
- 分类:新闻动态
- 发布时间:2026-08-31 20:59:41
- 访问量:1
葛江虬:智能体“双重授权”并非正解
- 分类:新闻动态
- 发布时间:2026-08-31 20:5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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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智能体(AI Agent)跨应用执行任务的能力日益强大,关于其授权边界的讨论也愈加激烈。一方面,用户渴望通过自动化工具实现效率飞跃;另一方面,传统平台出于安全与流量的考量,纷纷筑起防线。
8月23日,在“大模型智能体授权的法律构造与用户权益保障研究”研讨会上,复旦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葛江虬围绕智能体运行的现实影响与法律归属进行了剖析。他指出,平台对智能体产生反弹情绪具有一定的正当动机,但这并不意味着双重授权具备正当性。在现有规范框架内,智能体本质上承担的是辅助或代理执行的角色,其最终的法律效果理应归属于用户。
在探讨智能体授权争议时,葛江虬首先抛出了一个疑问:“如果智能体本身具有促进交易的作用,平台反弹的动机到底在哪里?”他观察到,除了争夺流量入口这一商业考量外,智能体的技术特征确实给平台带来了切实的压力。与自然人浏览、点击时存在的体能与速度局限性不同,智能体具备突出的技术优势:它可以持续不断地运行,进行高频刷新;在操作失败后,它能够不知疲倦地重试;为了比较价格或搜集信息,它可以在瞬间大量点开页面。
葛江虬指出,这种高强度的自动化操作,对平台服务器带来的资源消耗往往高于标准的API调用。此外,智能体的介入还可能放大账户安全与交易风险。例如,一旦智能体受到“提示词注入”攻击、出现程序缺陷或者识别错了目标,有可能在短时间内引发海量的重复访问、异常下单、恶意退货或批量发送信息等操作。基于这些现实威胁,葛江虬认为,平台如果想对智能体的访问进行介入、参与或控制,其动机本身是具有正当性的,这一诉求应当被纳入考量位置,与用户的消费主权进行合理的权衡与比较。
然而,平台考量的正当性,是否能推导出“双重授权”原则的正当性?针对这一疑问,葛江虬给出了否定答案。他剖析道,平台想要实现对异常访问现象的规制与调整,并非只有“要求智能体获得平台双重授权”这一条路可走,技术上完全有更直接、更有针对性的替代手段。
葛江虬在会上列举了一系列更为科学的管控措施:例如,平台可以对智能体设置合理的访问频率、并发数量或者重试的上限,以防止给服务器带来过大负荷;平台也可以要求智能体如实标识自己的“AI身份”,并限制其只能使用短期、特定范围的权限,从而更好地将合法智能体与恶意代理机器人区分开来。针对大规模的价格监控、批量数据获取等高峰期访问行为,平台完全可以设置特定的配额,或者要求智能体采用缓存技术、合并查询,甚至是引入类似于“指数退避”的机制。通过要求用户采用更高强度的身份认证等手段,同样能有效化解安全隐患,这些举措都比双重授权更加精准和合理。
在梳理了技术规制手段后,葛江虬进一步从法律解释了智能体的行为归属。他认为智能体在功能上实质承担的是辅助或者代理执行的角色。因此,无论智能体采用何种技术手段或行为模式,最后的法律效果都应当归于用户。葛江虬强调,这一观点在现行法中有着充分的解释论依据。无论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关于“消费者自主选择权”的规定,还是电子商务法中关于“自动化系统触发的指令对使用该系统的当事人具有法律效力”的法理逻辑,都为智能体留下了充足的解释空间。
“委托自动化工具参与交易,本身并非一个游离于现行法律秩序之外的新问题,而是完全可以在现有规范框架之内予以讨论的。”葛江虬在总结时表示,当我们透过纷繁复杂的技术表象去观察用户、智能体与平台之间的三方关系时,最核心的落脚点依然是“法律效果归于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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