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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伟亮:智能体“双重授权”之争实为流量入口博弈
- 分类:新闻动态
- 发布时间:2026-09-02 20:26:23
- 访问量:1
梁伟亮:智能体“双重授权”之争实为流量入口博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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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大模型(AGI)时代,人工智能正以前所未有的深度介入人类的数字生活,智能体及AI助手(AI Agent)等,更是逐渐演变为类似于“法律主体”一样的技术形式。在这场技术变革中,智能体跨平台执行任务是否需要获得第三方平台的“双重授权”,成为业界争论的焦点。
8月23日上午,在“大模型智能体授权的法律构造与用户权益保障研究”线上研讨会上,中国农业大学法律系副教授梁伟亮明确表示:“我个人观点是不需要进行双重授权”。他指出,这场授权之争的本质,是传统平台利用旧有壁垒与新型技术形态争夺流量入口;若强加“双重授权”,不仅在法理上难以立足,更将严重抬高交易成本,阻碍中国人工智能产业的突围与发展。
在研讨会上,梁伟亮首先分享了其从元宇宙延伸至人工智能相关研究的学术历程。他表示,早在前些年与学界同仁共同开展元宇宙研究时,就已预见到未来数字场景中的行为与组织体必将愈发丰富。发展至当前的大模型时代,智能体已然成为一种新型的工具甚至“法律主体”。面对传统电商平台等提出的“智能体访问需双重授权”的主张,梁伟亮揭示了其背后的商业动机:“这本质上是新旧技术形式争夺流量入口的博弈方式之一。”
为了更系统地剖析这一复杂命题,梁伟亮提出,必须跳出对“授权”问题的表象性理解,将其置于三个并行的宏观维度中协同推进:第一是当下热议的流量入口争夺与双重授权问题;第二是在新数字时代如何进一步保护用户的数据安全和网络安全;第三是如何通过优质的法律供给,从制度层面促进人工智能产业的健康发展。他着重强调:“授权是授权的问题,网络安全以及产业激励是另外的问题。这三个问题需要协同推进,任何一个维度的偏废,都不利于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
从政策与现行法律体系的维度审视,梁伟亮认为“双重授权”缺乏制度依据。他特别提到了2026年6月由国家网信办与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推出的《关于智能体规范应用以及创新发展实施意见》。作为国内规范人工智能发展的重要政策文件,该意见明确要求厘清“仅限用户本人决策”“需要用户授权决策”与“智能体自主决策”的边界,强调必须确保用户对智能体自主决策享有知情权和最终的决策权,并且智能体的执行操作不得超出用户授权范围。
“从这个实施意见中可以明确看出,文件是以用户权益保护为核心的,并没有明确要求需要双重授权。”梁伟亮进一步剖析了当前的GUI(图形用户界面)技术路径。他指出,AI助手在获得用户明确授权后,去访问第三方应用(如传统的电商平台),这种行为在法律上完全属于“用户自主意志的合理延伸”。纵观现行的《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以及《个人信息保护法》,均没有要求双重授权的规定。因此,强加双重授权在逻辑上是不能成立的。从法理层面来看,用户的授权逻辑是派生的,用户只是将其合法享有的访问权利通过工具进行了转移和行使。
针对部分平台可能提出的不正当竞争指控,梁伟亮结合2025年最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进行了极具针对性的反驳。他指出,该法中的数据专款,规制的是以“避开或者破坏技术管理措施”等“不正当手段”获取数据的行为。而智能体是接受用户委托,通过用户的合法账户进行正常操作,根本不具备所谓的不正当性,自然无需平台予以额外许可。司法机关支持“双重授权”,相当于助力传统平台把此前已经形成的竞争壁垒垒得更高,这会进一步限制市场竞争。
在发言的最后,梁伟亮将视角拉回到了国家宏观经济的战略高度。他呼吁,在当前国内市场“内卷”加剧、国外竞争压力巨大的“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下,国家亟须寻找具有经济促进功能的新兴经济增长点。如果强行要求双重授权,必然导致交易成本畸高,甚至形成一个个封闭的数字生态,这极其不利于智能体技术的创新与应用普及。“当前,我们应更加关注如何在更有效的制度供给框架下实现更好的产业促进维度,使人工智能产业在合规的前提下,真正实现健康、规范的跨越式发展。”梁伟亮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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